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昌海运公告编号:临 2014-073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嘉兴创元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创元叁号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创元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嘉兴
创元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根据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嘉兴创元贰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创元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创元
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嘉兴创元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或“四家创元合伙企业”)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签
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四家创元合伙企业按 7.60 元/股的价格认购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9,473,684 股。
四家创元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均为嘉兴昆仑创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昆仑创元”,因此,该四家创元合伙企业之间具有关联关系,四家创元
合伙企业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由昆仑创元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相关的信
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昆仑创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非公
开发行成功后,一致行动人将持有公司 10.08%股份。
(二)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拟设立与管理的三个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根据公司与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资管”)代拟
设立和管理的“光大阳光集结号 15 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光大阳光集结号
16 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光大阳光集结号 17 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三个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三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签
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光大资管(代拟设立和管理的三个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按 7.60 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6,315,787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光大资管及其设立和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未持有公司
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成功后,光大资管设立和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将持有公司
6.72%股份。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均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详
见 2014 年 12 月 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
、、
易所网站()。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经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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